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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普通门(急)诊医保费用报销的时间安排通知

发布者:罗颖 [发表时间]:2023-03-03 [来源]: [浏览次数]: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普通门(急)诊医保费用报销的时间安排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办公安排,同时为便于办理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普通门(急)诊医保费用报销业务,现将本学期各校区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普通门(急)诊医保费用报销的时间安排如下:

一、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时间:

校区

时间

宝岗校区

每周一上午

2023年3月6日、13日、20日、27日

2023年4月3日、10日、17日、24日

2023年5月8日、15日、22日、29日

2023年6月5日、12日、19日、26日

2023年7月3日

赤岗校区

每月第三周周二

(全天)

2023年3月14日

2023年4月11日

2023年5月16日

2023年6月13日

2023年7月4日

大学城校区

每月第二周周三及第三周周四

(全天)

2023年3月9日、16日

2023年4月13日

2023年5月10日、18日

2023年6月7日、15日

2023年7月5日

中山校区

每月第四周周二

(全天)

2023年3月21日

2023年4月18日

2023年5月23日

2023年6月20日

2023年7月6日

(签单地点:宝岗校区:门诊部一楼,大学城:医务室,赤岗校区:警务室,中山校区:活动中心接待室)

二、学生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时间:

校区

时间

赤岗校区

2023年3月14日

2023年4月11日

2023年5月16日

2023年6月13日

2023年7月4日

大学城校区

2023年3月16日、17日

2023年4月13日

2023年5月18日

2023年6月15日

2023年7月5日

中山校区

2023年3月21日

2023年4月18日

2023年5月23日

2023年6月20日

2023年7月6日

三、有关要求

1、教职工(含离退休)

(1).请按规定时间办理审签或报销业务。上述安排若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审签时请备齐相关凭证(职工诊疗卡、病历、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市医保标识);住院报销者同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市医保标识的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出院诊断等。

(3).若因门诊部和附院的医疗条件限制确需转诊,须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转诊建议,经附属第一医院医务科和学校单位医疗管理小组同意批准后可到指定的医院就诊。报销医药费时必须转诊证明医院病历、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和有市医保标识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经由学校单位医疗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报销。未经同意私自转诊到其他医院就医者,其医疗费自负。

2、学生医保费用报销

(1)学生普通门(急)诊医保费用报销请携带:普通门(急)诊病历原件(电子病历请自行打印成纸质版)、医保卡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医保专用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正规专用收据(发票)

(2)学生医保异地住院(如寒暑假期间及外地实习地)的零星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到广州市各区的医保局报销:①正规发票;②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原件;③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原件;④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⑤二级学院提供在校或实习证明原件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门诊部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