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学期教职工医疗费审签时间变更通知
校内各单位:
因门诊部整体工作调整,同时为便于办理教职工医疗费审签,本学期各校区教职工医疗费审签时间变更如下:
一、教职工医疗费审签时间:
宝岗校区 |
大学城校区 |
赤岗校区 |
中山校区 |
每周一上午 |
每月第二周周三及第三 周周四(全天) |
每月第三周周二(全天) |
每月第四周周二(全天) |
10月17日 |
10月20日(与学生医保报销同日) |
10月18日 |
10月25日 |
10月24日 |
10月31日 |
11月7日 |
11月9日 |
11月15日 |
11月22日 |
11月14日 |
11月21日 |
11月17日(与学生医保报销同日) |
11月28日 |
12月5日 |
12月7日 |
12月13日 |
12月20日 |
12月12日 |
12月19日 |
12月15日(与学生医保报销同日) |
12月26日 |
23年1月3日 |
23年1月5日(与学生医保报销同日) |
23年1月4日 |
23年1月6日 |
23年1月9日 |
(签单地点:宝岗校区:门诊部一楼,大学城不变,赤岗校区不变,中山校区:活动中心接待室)
三、有关要求
(1).请按规定时间办理审签或报销业务。上述安排若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审签时请备齐相关凭证(职工诊疗卡、病历、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及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市医保标识);住院报销者同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市医保标识的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出院诊断等。
(3).若因门诊部和附院的医疗条件限制确需转诊,须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转诊建议,经附属第一医院医务科和学校单位医疗管理小组同意批准后可到指定的医院就诊。报销医药费时必须凭转诊证明、医院病历、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和有市医保标识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经由学校单位医疗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报销。未经同意私自转诊到其他医院就医者,其医疗费自负。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门诊部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