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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春季学期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医保费用报销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庄志铨 [发表时间]:2021-02-22 [来源]: [浏览次数]:

2021春季学期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医保费用报销时间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同时为便于办理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医保费用报销业务,现将本学期各校区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医保费用报销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时间

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时间

宝岗校区

大学城校区

赤岗校区

中山校区

每周二 上午

每月双周三 上午

每月第一个双周三下午

每月第三周周四上午

3月2日

3月10日

3月10日

3月18日

3月9日

3月16日

3月24日

3月23日

3月30日

4月6日

4月7日

4月7日

4月15日

4月13日

4月20日

4月21日

4月27日

5月4日

5月5日

5月5日

5月13日

5月11日

5月18日

5月19日

5月25日

6月1日

6月9日

6月9日

6月17日

6月8日

6月15日

6月22日

6月23日

6月29日

7月6日

7月7日

7月7日

7月15日

7月13日

二、学生医保费用报销时间

学生医保报销时间

校区

时间

赤岗校区

2021年3月16日

2021年4月13日

2021年5月18日

2021年6月15日

2021年7月6日

大学城校区

2021年3月18日

2021年4月15日

2021年5月20日

2021年6月17日

2021年7月7日

中山校区

2021年3月23日

2021年4月20日

2021年5月25日

2021年6月22日

2021年7月8日

三、有关要求

1、教职工(含离退休)

(1)请按规定时间办理审签或报销业务。上述安排若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审签时请备齐相关凭证:职工诊疗卡、转诊必须凭转诊证明、病历、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及门诊医疗收费清单(有市医保标识);住院报销者同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市医保标识的住院总明细单、出院小结、出院诊断、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

2、学生医保费用报销

学生门诊转诊和急诊医保费用报销请携带:就诊病历原件(电子病历请自行打印成纸质版)、医保卡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医保专用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正规发票。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门诊部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