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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度第一学期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普通门(急)诊医保费用报销的时间安排通知

发布者:庄志铨 [发表时间]:2022-08-25 [来源]: [浏览次数]:

2022-2023年度第学期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普通门(急)诊医保费用报销的时间安排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办公安排,同时为便于办理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普通门(急)诊医保费用报销业务,现将本学期各校区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普通门(急)诊医保费用报销的时间安排如下:

一、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时间:

宝岗校区

大学城校区

赤岗校区

中山校区

每周二上午

每月双周三上午

每月第一个双周三下午

每月第三周周四上午

96

97

9月21日

97

9月15


913

920

9月27

1011

10月18

10月12

10月26

10月12

10月20


1025

11月1日

119

119

11月17

118

1115

11月23日

1122

11月29日

126

127

127

12月15

12月13

12月20

12月21

12月27

2023年

110

二、学生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时间:

校区

时间

赤岗校区

2022年96

2022年1018

2022年11月15

2022年12月13

202314

大学城校区

2022年98

2022年1020

2022年11月17

2022年12月15

202315

中山校区

2022年913

2022年1025

2022年11月22

2022年12月20

202316

三、有关要求

1、教职工(含离退休)

(1).请按规定时间办理审签或报销业务。上述安排若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审签时请备齐相关凭证(职工诊疗卡、病历、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市医保标识);住院报销者同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市医保标识的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出院诊断等。

(3).若因门诊部和附院的医疗条件限制确需转诊,须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转诊建议,经附属第一医院医务科和学校单位医疗管理小组同意批准后可到指定的医院就诊。报销医药费时必须转诊证明医院病历、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和有市医保标识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经由学校单位医疗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报销。未经同意私自转诊到其他医院就医者,其医疗费自负。

2、学生医保费用报销

(1)学生普通门(急)诊医保费用报销请携带:普通门(急)诊病历原件(电子病历请自行打印成纸质版)、医保卡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医保专用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正规专用收据(发票)

(2)学生医保异地住院(如寒暑假期间及外地实习地)的零星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到广州市各区的医保局报销:①正规发票;②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原件;③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原件;④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⑤二级学院提供在校或实习证明原件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门诊部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