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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医保费用报销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庄志铨 [发表时间]:2021-08-26 [来源]: [浏览次数]:

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医保费用报销时间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办公安排,同时为便于办理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医保费用报销业务,现将本学期各校区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医保费用报销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时间:

宝岗校区

大学城校区

赤岗校区

中山校区

每周二上午

每月双周三上午

每月第一个双周三下午

每月第三周周四上午

9月14日

9月8日

9月22日

9月8日

9月16日


9月21日

9月28日

10月12日

10月13日

10月27日

10月13日

10月14日


10月19日

10月26日

11月2日

11月10日

11月10日

11月18日

11月9日

11月16日

11月24日

11月23日

11月30日

12月7日

12月8日

12月8日

12月16日

12月14日

12月21日

12月22日

12月28日

1月4日

1月12日

1月12日

1月11日

二、学生医保费用报销时间:

校区

时间

赤岗校区

2021年9月14日

2021年10月12日

2021年11月16日

2021年12月14日

2022年1月10日

大学城校区

2021年9月16日

2021年10月14日

2021年11月18日

2021年12月16日

2022年1月11日

中山校区

2021年9月22日

2021年10月19日

2021年11月23日

2021年12月21日

2022年1月12日

三、有关要求

1、教职工(含离退休)

(1).请按规定时间办理审签或报销业务。上述安排若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审签时请备齐相关凭证(职工诊疗卡、病历、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门诊医疗收费清单(有市医保标识);住院报销者同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市医保标识的住院总明细单、出院小结、出院诊断等。若因门诊部和附院的医疗条件限制确需转诊,须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转诊建议,经附属第一医院医务科和学校单位医疗管理小组同意批准后可到指定的医院就诊。报销医药费时必须凭转诊证明医院病历医疗机构的正式医疗收据(发票)电脑打印的收费明细清单,经由学校单位医疗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报销。未经同意私自转诊到其他医院就医者,其医疗费自负。

2、学生医保费用报销

(1)学生医保费用报销请携带:病历原件(电子病历请自行打印成纸质版)、医保卡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医保专用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正规发票

(2)学生医保异地住院(在中山校区、寒暑假期间及外地实习地)的零星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到广州市各区的医保局报销:①正规发票;②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原件;③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原件;④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⑤二级学院提供在校或实习证明原件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门诊部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