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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学期教职工医疗费审签时间变更通知

发布者:罗颖 [发表时间]:2022-10-20 [来源]: [浏览次数]:

2022年下学期教职工医疗费审签时间变更通知

校内各单位:

因门诊部整体工作调整,同时为便于办理教职工医疗费审签,本学期各校区教职工医疗费审签时间变更如下:

一、教职工医疗费审签时间:

宝岗校区

大学城校区

赤岗校区

中山校区

每周一上午

每月第二周周三及第三 周周四(全天)

每月第三周周二(全天)

每月第四周周二(全天)

10月17日

10月20日(与学生医保报销同日)

10月18日

10月25日

10月24日

10月31日

11月7日

11月9日

11月15日

11月22日

11月14日

11月21日

11月17日(与学生医保报销同日)

11月28日

12月5日

12月7日

12月13日

12月20日

12月12日

12月19日

12月15日(与学生医保报销同日)

12月26日

23年1月3日

23年1月5日(与学生医保报销同日)

23年1月4日

23年1月6日

23年1月9日

(签单地点:宝岗校区:门诊部一楼,大学城不变,赤岗校区不变,中山校区:活动中心接待室)

三、有关要求

(1).请按规定时间办理审签或报销业务。上述安排若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审签时请备齐相关凭证(职工诊疗卡、病历、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市医保标识);住院报销者同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市医保标识的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出院诊断等。

(3).若因门诊部和附院的医疗条件限制确需转诊,须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转诊建议,经附属第一医院医务科和学校单位医疗管理小组同意批准后可到指定的医院就诊。报销医药费时必须转诊证明医院病历、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和有市医保标识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经由学校单位医疗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报销。未经同意私自转诊到其他医院就医者,其医疗费自负。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门诊部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