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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保享受门诊待遇暂行规定

发布者:罗颖 [发表时间]:2022-03-11 [来源]: [浏览次数]:

              学生医保享受门诊待遇暂行规定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规定,大中专生医保门诊报销范围为: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年度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人。现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学生医保门诊待遇暂做如下规定。

1.参保学生首次就诊,应携带医保卡、身份证、照片到所在校区医务室办理登记备案,领取学生医保专用门诊病历,以后凭贴本人相片的医保专用门诊病历就医(每年初请携带医保专用门诊病历在各校区医务室盖章),由门诊医生进行病情记录、转诊记录、报销记录。

2.参保学生普通门(急)诊均在学校附属门诊部(宝岗校区)或各校区医务室就医,发生的符合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包括西药费、中成药费、中草药费普通门诊专项资金支付比例均为90%,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等按70%支付。凭转诊或急诊证明及实习证明,发生的符合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包括西药费、中成药费、中草药费普通门诊专项资金支付比例均为55%;急诊发生的血、尿、便常规检查、X片、心电图检查、急诊外伤清创缝合术普通门诊专项资金支付比例为55%。凭转诊和急诊报及实习证明报销门诊费用时,请携带就诊病历、学生医保专用门诊病历、费用清单、正规发票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销。

3. 患门慢疾病和恶性肿瘤的学生可以提升报销额度1000元。精神疾病和传染病门诊治疗符合医保报销的药费部分暂不限额度。需要提供诊断证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盖章后,在学生医保报销日办理。

202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