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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工作指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3-27 [来源]: [浏览次数]:

更多途径了解我校学生医保工作

1.学校网站http://www.gdpu.edu.cn/→机构设置→管理机构→直属单位→附属门诊部→学生医保

2.QQ群(因名额有限,只限管理医保的班干部加入):广药学生医保148709559

医保政策信息了解途径

有关医保政策,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住院医疗医保待遇及就医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1.广州劳动保障信息网:www.gzlss.gov.cn

2.广州医保管理网:www.gzyb.net

3.海珠区医保局咨询电话:020-34061985,地址:海珠区昌岗中路74号二楼

4.省、市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5.广州医保微信

学生参保缴费流程

根据国务院和广东市政府有关规定: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后政府赠送大病医保,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参保年度(新生赠送一学期,至入校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为方便学生及时参保缴费,统一由学校代收代缴参保学生的居民医保费。各位同学讲款项存入绑定的银行卡;校财务扣费后将缴费学生名单提交门诊部;各二级学院核对缴费学生名单和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后,由门诊部到医保相关部门为学生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学生医保待遇说明:

1.参保学生首次就诊,应携带医保卡、学生证、照片到所在校区医务室办理登记备案,领取学生医保专用门诊病历,以后凭贴本人相片的医保专用门诊病历就医,由门诊医生进行病情记录、转诊记录、报销记录。

2.参保学生普通门(急)诊均应在学校门诊部或校区医务室就医。发生的符合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西药和中成药医药费部分(中草药除外)普通门诊专项资金支付比例为90%;检查、化验、治疗费等支付50%。凭转诊或急诊证明,发生的符合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西药和中成药医药费部分(中草药除外)普通门诊专项资金支付比例为50%;检查、化验、治疗费等不予支付。

困难学生参保流程

属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成员的学生(简称“困难学生”)由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金全额资助缴交,个人免缴费。

1.提供学生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学生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学生本人),要求证件的有效期在参保当年12月份。

2.每年开学后由各二级学院收集审核困难学生的资助资格证件,提交资助资格证件复印件二份(请注明该学生的名字、班级、电话);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在复印件上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章并签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符合资助资格的困难学生资料,填报《困难人员增员报盘信息表》一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并提交电子版到门诊部。

毕业生就医流程

1.7月1日起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将不在学校报销;

2.携带毕业证、医保卡和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医保局或各区医保局前台办理门诊选点申请,选点后在定点医院就医可直接自动结算。医保待遇可继续享受到当年12月;

3.7月1日起至选点期间如发生门诊医疗费需自付。

医保卡领取注意事项

新参保学生由各二级学院发放医保卡给学生,学生领卡后请注意:

1.核对医保卡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如有误,请尽快与医保办联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变更。

2.修改密码。可在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或ATM机上修改密码。

3.高中已在广州市参保的继续使用以前的医保卡,医保卡可终身使用。

4.住院和毕业生选点后可刷医保卡结算医疗费用。

学校门诊部地址:海珠区光汉直街40号

大学城医务室地址:大学城校区广药生活区10栋一层

中山校区医务室地址:中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北面一楼

医保办办公地点:宝岗校区门诊部三楼301

联系人:孙老师 咨询电话020-34074552

参保学生门诊就医流程

注: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每年每人1000元,超出部分个人自理。

参保学生住院就医流程

注:⑴住院当年度最高可报销约20万元,另大病医保又可以报销12万元。如果参保5年以上的,大病保险另外增加6万元,合计可报销38万元。

⑵异地住院(在中山校区、寒暑假期间及外地实习地)的零星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到广州市各区的医保局报销:①发票原件;②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③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④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⑤二级学院提供在校或实习证明。